2007年2月2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安徽民工受伤致残 慈溪法官司法救助
赵璐 周吉

  本报讯  “范法官新年好……我们全家给您拜年了,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你们慈溪的法官真是好人啊!”大年初一一大早,慈溪法院观城法庭庭长范智君就接到了一个来自安徽阜阳的拜年电话,来电者是过年前她处理的一起赔偿案件的当事人的父亲。
  去年5月,陈某雇佣安徽人小曹和小刘,对慈溪某运输公司的站内钢棚支柱进行修理。作业时,两人不慎坠地受伤。经鉴定,小刘、小曹的伤势分别构成四级和九级伤残。事后,双方通过多种途径调解难达成一致。
  眼看离过年只有1个月了,小刘和小曹只得起诉陈某,但他们没钱交诉讼费。慈溪法院观城法庭依法受理了此案——得知两原告生活困难、急需医药费返乡养伤后,法庭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
  为了迅速解决纠纷,让两原告早日拿到赔偿款,庭长范智君积极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数次给双方做工作。最后,她的耐心和真心感动了被告的亲属。在被告亲属的积极配合下,双方终于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今年2月16日,小曹和小刘终于拿到了28万元赔偿款,顺利返乡养病。